爆竹煙火認可制度
爆竹煙火認可制度
爆竹煙火之使用在我國歷史甚久,尤其在民俗節慶之活動中,使用更是普遍。惟爆竹煙火具相當之危險性;又民眾若購買地下工廠製造之產品時,除產品之穩定性有疑慮外,並使得地下工廠有其存在之空間,對附近居民居住安全構成極大之危害,無異潛藏之不定時炸彈。 有鑑於此,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建立「一般爆竹煙火認可制度」,一般爆竹煙火產品,需通過「型式認可」及「個別認可」之認可程序,經驗證其形狀、構造、材質、成份、性能與標示符合規範,並張貼認可標示後,始得於市面上販售,認可標示範例如下: